五恩主傳
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 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精忠武穆王岳恩主傳略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

岳恩主名飛,字鵬舉。宋徽宗崇寧二年(1103年)農曆二月十五日,誕生於相州湯陰縣永和鄉孝悌里(在今河南省安陽縣南),宋高宗紹興十一年(1141年)除夕夜昇天。

         
     
 
大鵬飛來隨甕飄流

岳恩主飛降生當天,有大鵬鳥自東南飛來,停在屋頂上高鳴不已,聖父驚異,因而以「飛」命名,字「鵬舉」。岳恩主未彌月時,黃河決堤,聖母姚氏擁抱幼兒坐在大甕中,隨波飄至對岸而倖免於難。生來有神力,能舉三百斤的弓和八石的弩。十六歲時娶妻李氏,先後育五子二女。

撼山易,撼岳家軍難

十九歲學射於鄉豪周同,二十歲入真定府路為小隊長,智擒盜賊陶俊、賈進和,首次建功。二十四歲聖母為囑咐勿忘報效國家的本懷,乃在岳恩主的背上刺以「盡忠報國」四大字。二十八歲牛頭山之戰,痛擊金兵兀朮,克復建康。三十歲破亂賊曹成,三十一歲高宗賜以「精忠岳飛」旌旗,並填<滿江紅>一闋以明志,悲懷壯烈感人肺腑。三十八歲郾城之戰,破金的精銳部隊「拐子馬」,金兵不禁嘆道:「撼山易,撼岳家軍難!」復大破金兵於朱仙鎮,正準備渡過黃河,收復失土還我河山時,卻接到召回令。

罪名「莫須有」

原來宰相秦檜,利用高宗思母心切,以釋回韋太后為條件,與金人達成和議,將淮河以北的疆土劃給金人。一日之內,岳恩主接獲十二面道以金字牌馬遞速的班師詔,被迫班師回朝。不久,秦檜誣告張憲和岳雲陰謀叛亂,企圖恢復岳恩主的兵權,遂以「莫須有」的罪名,謀害三人於大理寺風波亭(在今浙江杭州)。
宋孝宗淳熙五年(1178年), 岳恩主沉冤昭雪,因其「折衝禦侮曰武,布德執義曰穆」,追諡為「武穆」。明太祖洪武九年(1376年)昭示全國, 武穆從祀歷代帝王廟,配宋太祖享,並明定祭岳禮儀,每年按時致祭。